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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房子一直沒交房怎么辦?
開發商逾期交房,需要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1、認真重新審查合同。主要看開發商交房的條款,包括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承擔、逾期交房的解決方式。而根據律師的維權經驗看,因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大都頁數繁多、合同比較厚,一般買受人并不能認真的審查合同,也就是翻看幾頁了事,并沒有看合同的具體條款約定的內容,就草草簽了名字并按了手印,而有的開發商,不乏知名開發商,包括萬科、綠地等等開發商,也經常同買房人簽訂大量的《補充協議》,如果有《補充協議》大家更要注意了,《補充協議》的內容系對原合同的部分內容的闡明解釋,如廣告的說明、面積差異的具體處理說明、規劃變更的解釋等等,更重要的是,很多地方可能存在對原合同內容的變更,此時就需要注意了!而自己做的案件,開發商亦同其簽訂了《補充協議》第10條第二款關于合同解除權的約定(2) 出賣人違約達到解除協議的,雙方同意,合同有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期間,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合同解除權行使期限為30天。時間計算從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可行使解除權的情形之日起計算該期限,有解除權的一方不行使解除權的,解除權滅失,當事人的不得再以相同情形及事由或主張解除合同。看到了嗎?對于逾期交房合同解除權的約定,在本合同中是否沒有,也是非常不詳細的,而就在該補充協議的條款進行了關于解除權的約定,如果過了約定解除權的期間,對不起,你只有訴權,但不會享有勝訴權,因為你過了合同約定的解除權期間,到時候不看合同,只能硬著頭皮繼續履行合同,等著開發商姑奶奶收拾他交房,再收房吧!2、發交房催告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4條回復
醫療事故賠償,律師怎么收費的
一、醫療事故賠償,律師怎么收費的 律師一旦接受正式委托,按涉案標的額的2%-5%收取。國內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簽訂聘請律師服務合同時,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費;人民法院裁定再審時,再按照一審相應案件的收費標準收取代理費。 二、律師費由誰承擔 律師費一般由聘請律師的當事人承擔,在某些法律規定的情形下也可由敗訴方承擔,如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對于承擔律師費的具體數量,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 三、律師費是先付還是后付 請律師費用是先給還是后給都是可以的,因為這是根據雙方當事人協商來進行確定,正常委托是先支付和辦理委托程序。如果是風險代理人,首先要辦理手續,等待勝訴后再付款,如果敗訴,則不予付款。然而,風險代理人應該收取更高的費用。通常是10%甚至更多。 至于律師費是先付還是后付,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個由當事人與律師協商確定。實踐中,律師費可以約定事前支付;也可以選擇事后支付;還可以選擇事前交一部分,事后再交一部分。 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委托指派律師承辦案件,會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對律師代理費、辦案花費等事項進行商定,并按商定執行律師相關收費準則及付款方式等,通常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通常而言,律師代理費需要在簽訂合同時或者簽訂合同后幾日內支付律師費的。 但在符合風險代理的情況下,即是指律師在接受委托時,只收取較低的基礎花費,其余服務報酬由律師與委托人就委托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時間、比例、要求等先行商定,達到商定要求的,按商定支付花費;不能實現商定要求的,不再支付任何花費。總之收費方式由律師和委托人根據具體情況商量確定。 支付律師費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委托律師簽訂合同的時候就要支付,這是按照比例來支付,各地都制定有詳細的律師收費辦法;一種是等訴訟程序結束后支付,屬于風險代理,收費標準要高一些。 具體律師費的支付,是案件審理之前先付還是案件審理完畢之后再付,當事人可以和律師進行協商。一般來說根據律師的專業水準來決定律師費是先支付還是后支付,如果律師比較的專業、負責,那么可以先支付,若是擔心訴訟案件成敗,那么可以先支付一半費用,案件審理結束再支付一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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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侵害我名譽,怎么索賠?
侵害名譽權的賠償標準并不是國家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被侵權方的社會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賠償標準。另外,侵害名譽權的賠償標準跟侵權場合、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權人的經濟承受能力都有關系,雙方可以協商賠償標準或者向法院起訴。侵犯名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和以下因素有關: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3條回復
醫療事故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發生醫療事故后,受害者及家屬可以和醫院進行協商,從實踐來看,大多數醫療糾紛通過雙方的協商就可以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委托醫學會或者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并根據鑒定結論再次進行協商或者向法院起訴。 一、醫療事故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首先,在醫療事故發生后,病員及其家屬應保持冷靜和克制,切忌沖動和過激行為,以免矛盾激化,妨礙問題的解決。實踐中解決的辦法有以下幾種: 第一、協商解決。 患者及家屬可以向醫院提出對醫療糾紛進行調查和處理。在事實清楚、責任分明的基礎上,您可以與醫院進行協商。實踐中絕大部分醫療糾紛是通過醫患雙方協商解決的,它可以為病員和家屬節省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財力。 第二、技術鑒定。 醫患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可以向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鑒定申請,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也可以由醫患雙方共同委托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還可以由醫患雙方共同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鑒定。鑒定結論出具后,醫患雙方可再次協商解決或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 第三、重新鑒定、訴訟。 患者對當地醫學會的鑒定結論不服,可以在收到鑒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或上一級醫學會申請重新鑒定。當然患者也可以不經鑒定直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醫療事故: (一)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醫療活動中由于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 (三)在現有醫學科學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 三、醫療事故處理流程 (一)醫護人員向患者或家屬做好溝通、解釋、解答工作; (二)解釋無效的,應及早上報醫務部; (三)醫務部接到上報后做相應調查、了解和溝通,然后組織調解; (四)若不能調解,由醫務部報請醫院醫療安全委員會批準召開院內醫療糾紛技術討論會; (五)對醫療技術討論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發生醫療事故后,受害者及家屬可以和醫院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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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起訴假冒專利,請問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假冒專利罪】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根據刑法第216條和第220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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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簽勞動合同,現在要辭職了該怎么辦?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勞動者有權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同時因未簽訂勞動合同,也不可以為勞動者繳納保險事項,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已經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是也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使用解除勞動關系的權益。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支付工資可到當地勞動監察投訴拖欠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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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加工別人的藥再賣違法嗎
生產和銷售藥品是要許可證,要檢驗合格的。這么做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法律規定,生產(包括配制)銷售假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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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公司開除了,會有賠償嗎?
公司違法或者無故開除,是有賠償的,依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 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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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是否會判刑?
一、擔保人要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是連帶保證責任法律責任,這些都是民事責任不會判刑的。二、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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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弟因車禍意外死亡,父母健在, 妻子已經改嫁,女兒隨母親生活,他生前為自己購買的保險金是否屬遺產,又該如何分配?
我國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所以,這筆保險金是否屬于遺產,主要看你表弟是否指定了受益人。若你表弟沒有指定受益人的,則保險金作為你表弟的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由于你表弟的老婆已改嫁,因此她沒有繼承權,所以,保險金由你表弟的父母及女兒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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